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,我关2018年清明节于4月5日(周四)-4月7日(周六)放假,共3天。为保证进出口货物及时通关,现就清明节期间关区各现场通关业务保障工作安排如下:
按照市口岸加速通关协调领导小组要求,4月7日为“5+1天”工作日,4月5、6日按现行预约制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业务。
特此通知。
2018年3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