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近日发布了:“关于上海口岸推进货物申报全面提速压缩进口整体通关时间的通知”。
着力推进申报提速,不断完善压缩整体通关时间,通知中提到以下几点:
一、以推行进口“提前申报”为重点实现申报全面提速。
1、全面推行进口“提前申报”。
2、进一步便利企业查询获得舱单信息。
二、进一步推行通关与物流“并联作业”,压缩口岸各环节的作业时间
3、推行“换单电子化”和“提前换单”。
4、推行进口关税保证保险。
5、全面推进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无纸化。
6、进一步推行通关与物流“并联作业”。
7、完善“通关+物流”跟踪查询应用系统。
三、进一步发挥好市场主体共同参与推进作用,不断完善压缩整体通关时间的制度环境
8、不断提升口岸代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。
9、探索建立口岸代理服务企业的评价机制。
10、进一步推进建立公开、透明、可预期的制度环境。
什么是“提前申报”?
提前申报是指在舱单数据提前传输的前提下,进口货物的收货人、受委托的报关企业提前申报报关单,海关提前办理单证审核及税费征收,待货物实际到港后办理查验及放行手续。 法律依据 海关总署2014年74号公告《海关总署关于明确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管理要求的公告》规定,进口货物的收货人、受委托的报关企业提前申报的,应当先取得载货清单(舱单)数据。 只须舱单电子数据 (★_★)! 无须换提货单(运单) 即可办理申报手续 哪些情况适用进口“提前申报”? 在上海关区办理进口申报手续的所有实际进境货物(含分拨货物)。 不限企业 〔所有信用企业都适用〕 不限运输方式 〔海、空都适用〕 不限通关类型 〔口岸清关、一线进境、跨关区通关都适用〕 进口“提前申报”的优势 对于采用无纸化方式申报,电子支付税款,且不涉及布控查验的货物,企业可利用货物运输阶段完成申报前准备和申报手续,实现货物到港即提离,大幅提升通关效率。